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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業對基因生物的立場

 
 

有機業界謝絕一切經基因改造( Genetically Modified , GM )的生物及其產品,包括植物、動物、微生物、種子、酵素、氨基酸等。即使這些生物或物質的含量,在最終產品上少到根本不能檢驗到出來,有機業界都會拒絕接受。

2002 年 5 月,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 IFOAM )發表立場書(註 1 ),再次重申有機農業不接受經基因改造技術的立場。同時,這份立場書更贊成對經基因改造產品引入全面而強制的標籤措施。因為已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不願意購買經基因改造食物,而且因為不少地方的有機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仍接受使用一些一般農產品。為了讓有機食物免受污染,標籤經基因改造產品是必須的。

基於污染者自付原則, IFOAM 反對任何要求有機業界承擔因基因改造問題而衍生的責任。生產及使用基因產品的人,必須要為防止基因生物傳播而負上全部責任。故此不應由有機農民自己去證明自己的作物未受基因污染,而應該由政府立法要求經基因改造生物公司承擔所有因他們的產品而引起的污染責任,而且應該明令要求基因作物與其他作物之間建立緩沖區。不是要待有機產品受污染之後,取走它的有機認證,而是要保障所有有機農民可以擁有不受基因污染的權利。

另一方面,有機生產者必須採用所有合理的措施去避免受污染,特別是在選用種子方面。有機認證機構亦不應宣稱有機產品「不含基因改造成份」,而應是「不用基因改造生物生產」。除非個別產品有特別的方法去保障它們的生產,亦有一定的認證程序,才可用「不含基因改造成份」標籤。認證機構有責任向消費者解釋清楚有機產品的意義。

 

註:

( 1 ) Position on Genetic Engineering and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 IFOAM , 2002.
http://www.ifoam.org/press/positions/ge-posi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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